10月15日,十九届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开会,会议审查会通过《关于强化军民10月15日,十九届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开会,会议审查会通过《关于强化军民融合发展法治建设的意见》,会议特别强调,增强责任担任,狠抓贯彻落实,提升法治化水平,深化体制改革,推展科技协同创意,减缓推展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军民融合产业是将军民两用技术应用于生产以及应用于经济社会军事各涉及领域,为其获取商品和服务的总称。它是以国防科技工业在经济技术方面的优势为核心和相结合,通过军、民领域间的双向交流对话所构成的产业。 军民融合还包括军转民和民参军两大产业模式。军转民即军用技术民用化,民参军即民营资本参予军工研发生产。国有资本的优势在于资本实力雄厚、统合能力强劲,在技术难度大、周期长、投放低的领域是主要参与者;而民营资本的优势则在于机制灵活性、效率高、成本低,在技术更新快的领域将起着关键作用。相比于过去国防工业和社会经济比较独立国家发展,军民融合超越了壁垒容许,构建了两大阵营融合有序。 军民融合产业模式 图表来源:互联网 军民融合产业的主要特征: (一)军民技术标准化 随着科学技术较慢发展,国家战略竞争力、社会生产力、军队战斗力的耦合关联更加凸,军用技术和民用技术彼此融合、互相转化成,军用技术和民用技术的融合更加浅,高技术两用简化的趋势更加显著。军用融合产业技术既符合国防军工必须,又能使技术商业化,符合市场经济必须。标准化技术牵涉到军民市场,不存在极大市场商业价值潜力,需要为军民企业带给新的利润增长点。在信息化时代,安全性与发展、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军与民、追与战、前线与后方、军用与民用的界限更加模糊不清,呈现出大大融合的趋势。 (二)的组织体系独特 当前我国军民融合产业核心层或“主力军”是十二大军工集团及涉及科研机构,这主要由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历史发展要求的。军民融合产业关系国家安全性,这一领域必需维持国有企业的意味著控制力。
落实军民融合立法 对行业发展有促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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